今年四月,武漢天氣有些熱,方琦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右腋窩下雞蛋大的疙瘩,隱隱傳來的疼痛勾起了她以往痛苦的回憶。方琦曾因信神遭當局三次抓捕,兩次刑訊逼供,加上強迫勞役讓她至今落下病根。
方琦(化名,女,50歲)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2006年6月30日,她在江西省南昌市傳福音時因惡人舉報被抓捕。
審訊室裡,警察厲聲呵斥方琦,逼她交代教會信息和個人信神情況,見其不說,警察狠搧她幾個耳光,方琦被打得眼冒金星、頭痛腦脹,臉頰火辣辣地疼,耳朵嗡嗡作響。警察還狠狠地猛砸她的後背,方琦被砸得站立不住險些摔倒,前胸後背的疼痛感讓她呼吸困難、心跳加速,脊椎好像斷掉一般(之後胸腔、後背疼得無法平身躺睡,翻身時稍一用勁都很疼),但她始終沒有妥協。一警察又狠踩她的腳,方琦的腳趾被踩得鑽心地痛。之後,警察勒令她站著,不讓吃飯、喝水,一直到晚上11點。方琦的腳又紅又腫。之後,她被轉押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在去監區的路上,警察給方琦戴上30斤重的腳鐐,還催促她快走。方琦拖著沉重的腳鐐艱難地往前挪步,腳踝處被磨破了皮,每走一步都鑽心地疼。警察見狀,便讓兩個男囚拖著方琦飛快地往監區走去。途中,他們不顧方琦疼痛地喊叫,一直拖到監室門口,將她隨手往地上一扔。之後,獄警找來金屬環將方琦的手腳綁在一起,讓她去監室裡面,方琦只能彎腰前行。監室裡擠滿了人,只有靠近便池的一點地方,方琦拖著沉重的腳鏈,忍著劇痛挪進去。此時的她已經毫無力氣,只能蜷縮著身體躺在潮濕的水泥地上,頭枕著惡臭難聞、堅硬冰冷的便池台,腳上被磨破的傷口在流血,稍微碰一下就鑽心地疼。由於身體沒法伸展,天氣又熱,加上沉重的鐵鏈、腳鐐壓得方琦痛苦不堪。犯人見狀都欺負她,甚至踩著她的頭髮上廁所,穢物濺到她臉上,她也只能忍著。直到第12天,她的鐵鏈、腳鐐才被摘除。一次,牢頭和五六個女犯人在獄警的暗示下,對方琦拳打腳踢,她被打得身上多處青紫,痛苦不堪。
看守所的伙食極差,方琦只能吃發霉的米飯和爛菜葉湯,長期營養不良,導致她胃病發作,痛苦難忍。
關押期間,警察多次提審方琦,逼她交代個人情況和教會信息,方琦沒有妥協,警察大聲叫囂道:「你就是不說出姓名、地址,我們也照樣能判你,也可以無限期關押你。」最後,警察給方琦扣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罪」判處勞教兩年,轉押至南昌市一女子勞教所。
剛進勞教所,方琦就遭遇了「魔鬼訓練」,獄警勒令她靜坐、站軍姿、走正步,稍動一下就要受罰。方琦稍動一下腿,就被罰面壁兩天。
一個月後,方琦被安排檢驗醫用手套,每天必須完成1800雙,否則就會被延長關押期限。之後,方琦每天早上5點起床,工作15個小時左右。長期超負荷勞動,導致方琦手指變形,無法伸展,右腋下還長了個雞蛋大的疙瘩,紅腫堅硬,撕扯手套時磨得更痛。方琦要求治療,獄警置之不理,方琦只能忍痛繼續幹活。
在勞教所,獄警還經常隨意辱罵、體罰犯人,每天的伙食早上只有一個饅頭、一碗白稀飯,中午、晚上只有半碗水煮菜,根本吃不飽。
2008年4月3日早上8點多,方琦獲釋。
同年9月29日,方琦在傳福音時再次被警察抓捕。審訊中,警察為逼她交代信神情況,輪番搧她耳光,並揮舞著拳頭朝方琦背上一陣猛擊,方琦疼得兩手抱肩,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警察又拿起一本書朝她的頭部和胳膊狠狠砸去,方琦的胳膊上頓時出現大片青紫,頭脹痛難忍,臉腫得很高,眼睛睜不開,頭皮上盡是疙瘩,輕輕觸摸都疼。警察繼續輪番毒打方琦,還想要電擊她,因電棍沒電才作罷,方琦始終未妥協。警察還大聲揚言:「把她關進去(看守所),凍死她!餓死她!」
次日晚8時許,方琦被轉送到看守所,此時她已經被折磨得不成人樣,身體十分虛弱。10月8日晚上,方琦胃痛發作昏死過去。直到第二天早晨,她才被送到醫務室,獄醫脫掉她的一隻衣服袖子,一股惡臭腐氣立時撲鼻而來。獄醫診斷後說:「她內臟消化器官已衰竭,身上散發腐臭味,再不管就要出人命了,就是現在放出去,消化功能一年內也不一定能恢復。」看守所所長不顧方琦身體,讓兩個女犯人強行把她拖回去。方琦被拖得呼吸困難,痛苦不堪。之後,她因為營養不良,經常胃痛、拉肚子。
12月30日上午9時許,方琦獲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