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 杜凡
前段時間,因一教會缺一帶領需要選舉,在選舉時另一名帶領違背原則另搞一套,弟兄姊妹給她提建議,她不但不接受反而持守自己,導致教會出現一些混亂。我得知後,火氣隨即就冒出來了:你這人太狂妄自是了!作為教會帶領竟然目中無神,藐視工作安排,弟兄姊妹給你提建議你還能反駁不接受,教會出現混亂不都是你一個人造成的嗎?緊接著我就安排人去給教會帶領交通,我自己則在神話裡、原則上找相關真理,準備給她對號讓她能服下來。晚上見面後,我按捺不住火氣帶著責問的口氣給她交通,可剛談了十來分鐘,姊妹竟然抹著淚奪門而走。弟兄跟著追出去回來對我說:「她走了,也知道自己錯了。」這時的我仍不依不饒,生氣地說:「……這麼大的涉及到原則上的事就不了了之了嗎?你這人也太狂妄自是了吧!做出違背原則的事還不讓人說不讓人碰,以後的工作怎麼作?這不是太危險了嗎?不行,你走人了,我得給你寫信過去……」隨即我給她寫了封信,在信中我象徵性地提到自己交通時態度不太好,讓她諒解,又針對她的問題結合原則作了些交通。我認為自己這樣處理問題挺合適、挺好的,既顯出我是個能放下自己、認識自己的帶領,又會用真理來解決問題,她一定會服氣的,也會有認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