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教會

全能神教會
全能神教會是因主耶穌的再來——末後基督全能神在中國的作工而產生的。基督就是真理、道路、生命,只要看了神的話語就看見神已顯現。

2017年3月27日 星期一

為何主耶穌被稱爲贖罪的羔羊,贖罪的羔羊又有何意義?

經上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羅8:3)「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2)從經文中可以看到主耶穌為了贖我們人類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作了人類永遠的贖罪祭,也許有人會問,主耶穌作救贖工作,被比喻成是全人類贖罪的羔羊,這裡面有什麼含義呢?
要想明白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知道贖罪祭是什麼意思。咱們看利未記4章27-31節中記載:「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以及16章30–31節:「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
從以上幾節經文當中可以看到,以色列民出埃及以後,耶和華神藉摩西頒布律法讓以色列民遵守,用律法帶領他們在地上生活,只有守律法才蒙耶和華神的祝福。但是因著人的敗壞本性,漸漸地守不住律法,面臨的就是被石頭砸死的危險,只有獻贖罪祭才能贖自己所犯的罪,才能不被律法定罪處死。熟悉舊約聖經的人都知道,每年的七月初十是以色列眾百姓的贖罪日,每逢這一日到來,眾百姓都要將頭生的、無殘疾的牛羊獻在祭壇上,作為贖罪祭,藉此將人在這一年中的一切污穢和過犯都潔淨。用牛或者羊的血塗抹了人的罪。由此可見,在律法時代耶和華神是藉牛羊的血作為潔淨人罪愆的憑據,當時的人也因著所獻的贖罪祭就不被律法定罪了,就有資格來到耶和華神的面前祈求耶和華神的祝福與看顧。
到了律法時代末期,以色列百姓越來越守不住律法,犯罪也越來越多,耶和華神的律法已經不能在他們身上達到應有的果效了,聖靈對他們感到厭憎,因為他們的心已經墮落了,對神沒有一點敬畏。就如在以賽亞書1章11-15節,神藉先知以賽亞說:「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當時的人類敗壞到一個地步的時候,耶和華神開始向人發怒,斥責他們的罪行,如果一直這樣下去,按著神的公義性情,人都會死於神的咒詛之下,神造人的意義就會歸於烏有。當時的以色列人被罪充滿,活在罪中不能自拔,因此以色列人迫切禱告呼求神,神便賜給他們一個應許,一個意味著以色列人可以得到永久贖罪祭的應許。同時,神也是根據當時敗壞人類的需要,根據神自己的經營計劃,為了拯救人脫離律法的咒詛,就道成肉身來到人間成為贖罪的羔羊擔當人的罪。神藉先知以賽亞早有預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53:6-12)
神道成肉身來作工時,施洗約翰也見證主耶穌是贖罪的羔羊,正如約翰福音1章29節記載:「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主耶穌在人間作工三年半,給人醫病趕鬼,行神蹟奇事,賜給人豐豐富富的恩典,包容人,饒恕人,最後又為人類的罪釘在了十字架上,作了人類的贖罪祭,用他流出的寶血作了人罪得赦免的憑據,完成了救贖人類的工作。正如主耶穌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我們從主耶穌所作的工作來看,主耶穌成全了活在律法下的人,苦盼有一個足以赦免他們罪過的贖罪祭出現的願望,當時的人就不用再獻贖罪祭了,只要接受了主耶穌作救主就可以罪得赦免。這樣,人的罪不再是人來到神前的屏障,不再是撒但控告人的把柄,當時活在律法下的以色列百姓就可以從律法下走出來了,就有資格來到主耶穌面前向主禱告,祈求主的赦免和恩典,人類才得以繼續生存,發展到今天。從中看見主耶穌被比喻成是贖罪的羔羊,是有深刻含義的。
神的話說:「為了完成他的工作,為了拯救人類出苦海,他卻要被人定罪,而且擔當所有人的罪。他所受的這一切苦難都是常人所不能想像到、不能體會得到的。他這個受苦意味著什麼?意味著神對人類的奉獻,意味著他為了拯救人類、為了贖人的罪、為了完成這一步工作所受的屈辱與所付的代價,也意味著人類將要被神從十字架上救贖下來。這個代價是血的代價,是生命的代價,是任何一個受造之物所不具備的。
雖然他自己知道此次道成肉身所要擔當的責任將會是多麼的重大,知道他所面臨的痛苦是多麼的殘忍,但是當他看到人類在罪中無助的時候,當他看到人類在律法之下可憐地活著無力地掙扎的時候,他的心越來越傷痛,他越來越急切地想將人類從罪中拯救出來,無論他面臨怎樣的困境,也無論他將遭受怎樣的痛苦,他的心越來越堅定地想將在罪中活著的人救贖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說主耶穌越來越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作的工作是什麼、擔當的託付是什麼,而且他也越來越迫不及待地想要完成他要擔當的工作——擔當人所有的罪、替人類贖罪,以便人類不再在罪中活著,同時,神也能夠因著贖罪祭而不記念人的罪,從而繼續作進一步的拯救人類的工作。可以說,在主耶穌的心裡,他甘願為人類獻上自己、犧牲自己,也甘願作為贖罪祭被釘在十字架上,而且他迫不及待地完成這個工作,甚至當他看到人類生活慘狀的時候,他便更想儘快地、一分一秒都不耽擱地去完成他的使命。當他有這樣一個急切心理的時候,他不考慮自己能受多大痛苦,也不再顧慮自己要忍受多少屈辱,他的心裡只有一個信念:只要他獻上自己,只要他釘在十字架上作了贖罪祭,神的旨意就得以通行,神就能開展新的工作,人類在罪中的生活、在罪中的生存狀態就會完全得到改變。他的信念與他定意要作的事都與拯救人類有關,他的目的只有一個:遵行神的旨意,讓神能順利地開展下一步的工作。
通過這兩段話,我們更體會到了神對人類真實的愛。至高無上的神,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者,卑微隱藏在肉身中,成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他要擔當常人所不能擔當的工作,同時也要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從主耶穌正式作工盡職分到被釘十字架,受盡了屈辱與痛苦,忍受著敗壞人類的棄絕與定罪。神是聖潔的,卻要與污穢敗壞的人類同生活,這個痛苦太大了。而且主耶穌清楚地知道,走上十字架的路步步艱難,心靈肉體都要面臨極大的痛苦,但為了救贖全人類,他獻上了自己。我們從中對主耶穌作救贖工作,為人類釘死在十字架上,作了人類的贖罪祭,被比喻成贖罪的羔羊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主耶穌的這步工作也為神下一步徹底拯救人類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是為了更好地開展下一步工作鋪路的。正如主耶穌預言他末世還要再來,徹底潔淨、除去我們身上的罪,作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讓我們徹底脫離罪的捆綁。如經上記載:「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2-13)從中看到主為我們在末世預備了更大的救恩,就是繼續作拯救人類的工作,發表真理,徹底將我們人類從敗壞中拯救出來。因為我們經過主耶穌的救贖,身上的罪是得到了赦免,但犯罪的本性依然存在,還會白天犯罪,晚上認罪,所以主耶穌再來時還要繼續拯救我們。說到這裡,更感受到神的愛太大、太深。
弟兄姊妹,相信通過這麼交通,大家應該明白主被比喻成是全人類贖罪羔羊的意思了,同時相信大家也會跟我一樣,期待主耶穌再來徹底拯救我們脫離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生活,被神徹底潔淨、更新,與神一同進入天國
筆者: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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