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信神本是自願的,這話不假,因誰也無法決定我們的人生道路,即使別人用盡各種方式給我們傳福音,但那只代表人的誠心,最終是否接受,決定權還在我們這兒,誰也勉強不了,這乃是無需辯駁的事實。但若說「傳福音只需向對方講明道理即可,對方若不聽就算了,若用各種方式、各種手段傳福音,非得叫人接受,把人攪得心裡很煩、很難受,這就不是從神來的」這話是不正確的。若按這個說法,那神的旨意在地上就沒法通行,人也得不著神的救恩。我們應該知道,人被撒但敗壞後,都不喜愛真道,不愛真光,喜歡追隨世界,喜歡黑暗,當神的作工說話臨到人時,人都不容易接受,但神卻不由分說地竭力拯救人,興起各種人來
見證神的作工,傳達神的心意,並且加給人信心、愛心、力量,使人不惜一切代價採用各種方式來通行神的旨意,這只能說明神愛人、拯救人的心是誠懇的。熟悉聖經的人都知道,流淚先知耶利米傳達耶和華信息曉諭、警告猶大人一事,可以說先知耶利米是用盡各種辦法來傳達耶和華的信息,而且是不停地說,反覆地說,以各種方式、各種途徑說,當時的猶大人對耶利米所傳達的神的話甚是厭煩、不信,但我們能因耶利米反覆不停地比喻、曉諭、勸導、警告猶大人,非得讓猶大人相信、接受,甚至惹得猶大人心煩、難受,而定罪耶利米所傳的不是從神來的嗎?事實上,憑人有這麼大信心、愛心與力量嗎?這不正說明是神在作工,是神在拯救人嗎?再看西方的傳教士是如何將耶穌基督的福音傳進中國的,因中國人歷來燒香、拜佛,視信神為迷信、入洋教,所以,西方傳教士為了通行神的旨意,使耶穌基督的救恩能被更多的人得著,不得不採用各種方法,如有的藉著建醫院、辦孤兒院的方法來傳福音,有的藉著開辦學校的途徑來傳福音,還有的藉著上門給人治病、幹活、傳授技術的機會來傳道等等,只要人願意信主,一切學費、醫藥費全免,還給錢、給物,盡可能地幫助人解決一切難處,就在這樣的愛心舉措下,還得加上「三番五次、不厭其煩」地跟人傳講、見證,才使一些人接受了耶穌的福音,得著了神的救恩。試問:若不是聖靈感動人、帶領人,加給人信心、愛心,憑人能付出如此大的代價嗎?人能採用各種方式、各種手段來傳
主耶穌的福音,這不正顯明主的大愛嗎?不正藉此看到神是不惜一切代價地極力拯救人嗎?假如按我們的說法,只要向人講明道理即可,若對方不信就算了,不必多費心思多花代價用各種方式傳福音,那神的旨意能得到通行嗎?耶穌的福音能傳進中國嗎?我們這些人又怎能得著耶穌的救恩呢?可見,「只向人講明道理即可,對方若不聽就算了」這種傳福音法是對人的生命靈魂不負責任的表現,與神竭力拯救人的心意格格不入。事實上,如果是一個真心相信有神的人,如果是一個真正蒙了主恩典、看見主救恩的人,他傳福音絕不會只給人講明道理即可,他會迫切地、想方設法地想讓人認識神、接受神,因為他知道神的救恩太大,他也知道神愛人拯救人的心是多麼急切,他既體嘗了神的救恩浩大、奇妙,他就會不惜一切代價地給人傳福音,這是絕對的;而「只給人講明道理即可,對方不接受就算了」這種傳福音法有悖常理,不合常情,完全是人不認識神、不體貼神心意的表現,也是人不寶愛靈魂、不愛惜生命的敗壞性情的流露。所以說,「信神本是自願的,只需向對方講明道理即可,對方若不聽就算了」這樣的說辭與神拯救人的心意是完全背道而馳的,而「用各種方式、各種手段傳福音」把人帶到神面前則是完全蒙神稱許的!正是出於神的!儘管用各種方式傳福音會惹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心煩反感,但每個得到神救恩的人過後都會理解與感激的,更主要的是能認識到神拯救人的良苦用心!再說了,傳福音是搶救靈魂的大事,誰還會在這人命關天的事上顧慮那麼多呢?還有什麼能比救人的性命更重要呢?正如天使搭救羅得一家出所多瑪城一事,創世記19章15-17節記載:「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天使對羅得一家採用的拯救方式在人來看也似乎很「不近人意」,不顧羅得一家願不願意,硬是「催逼」,還「生拉硬拽」,他們這麼做難道不是出於救人心切嗎?若是他們顧慮對方的感受,稍遲延片刻,那羅得一家豈不要葬身火海了?神要拯救羅得一家的心意豈不是也要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