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婷姊妹:
你好!你的來信我已收到。來信中說:「我丈夫要去外地做生意,我也想和他一起去,因為多個人手也能多掙點錢,但想到主的話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覺得我這樣做不合主的心意,可我又放不下,覺得自己沒有錢,在親戚朋友面前抬不起頭來,說話都沒底氣,有錢了,就能讓人高看,腰板也硬。但我要是去了的話,就不能聚會,不能作主工滿足神了,我現在很矛盾,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基督徒到底該怎麼對待錢財才合適?不知麗珠姐你對這個問題是怎麼看的?盼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