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因我母親有病我們一家人都信了主耶穌(大光派),信主後母親的病奇蹟般地好了。因此我們在主愛的激勵下,四處傳福音,見證主耶穌的奇妙作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因著我的積極追求,後來我被教會立為執事,開始到各教會講道、牧養。
1998年聽說我們這一帶有傳「東方閃電」的,為此上層執事特別強調所有聚會點和信徒都不准接待生人,如果誰接待了陌生人必受懲罰。同時,上執讓我們眾執下到各個教點,將抵制防範工作落到實處,圈好籬笆,因為聖經早已預言末世必有假基督出現,上執說:「『東方閃電』就是冒名偷羊的,他們手段惡劣,用女色、用各種手段引誘人上鉤,騙人錢財,最後使人傾家蕩產,一旦加入他們那個『黑社會』組織,人進去就難以自拔。」對上執的話我確信不疑,趕緊下到教點宣傳落實,挨家挨戶警戒,嚇唬弟兄姊妹,大肆宣講說誰若違背了教會要求必遭懲罰,必在神給人的恩典上奪去他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