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雖然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不屬於罪了,但是我們還有罪,所以末後我們還需要神作一步審判的工作,來徹底潔淨我們的罪。」想到今天查經時方姊妹說的這番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我們已經蒙了主耶穌的救贖,即使主再來拯救我們,也衹是一句話的事,因為神是全能的,怎麽還會作一步審判工作呢?我有點不相信她的話。
晚上,在Facebook上碰到了向光弟兄,我就把心裡的困惑給他說了。弟兄聽後給我交通說:「其實這個問題比較普遍,不少人都有這樣的困惑。我們要想明白這個問題,首先得認識我們信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們可以回顧律法時期,起初的以色列民都有敬畏耶和華神的心,但到了律法末期,人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逐漸守不住律法了,犯罪越來越多,已經沒有了足夠的贖罪祭為自己贖罪,甚至將瞎眼、瘸腿的祭物獻在祭壇前。神再不拯救這些人,百姓都會因為觸犯律法而被處死。如果這樣,那就失去了神造人的意義。為了拯救以色列民擺脫律法的定罪,神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人間,作了人的贖罪祭,藉著法利賽人和羅馬人的手,釘在了十字架上將人救贖回來。在我們來看,神是全能的,怎麼還親自道成肉身受釘十字架的苦呢?其實這正是我們需要認識的一方面真理。分享一段神的話你就會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