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姊妹,主內平安!許多弟兄姊妹都有這樣的觀點:我們跟隨主、禱告主的名,就已經罪得赦免,加上我們常常奉獻、作工講道、跑路花費,相信最終就能進天國。但還有不少基督徒卻很困惑:我們的罪得著赦免了,也有一些好行為,但我們與人接觸時還能流露血氣向人發火,不能與人和睦相處,還常常貪戀、追求世界等等。雖然我們每天都在向主禱告認罪,但過後還是老病重犯,這樣滿身是罪的人真能得到神的稱許進天國嗎?今天,我們就交通這個問題。
弟兄姊妹,要想明白罪得赦免的人能不能進神的國,咱們得先明白「罪得赦免」是指什麼說的,實際意義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起初的亞當、夏娃是沒有罪的,自從被蛇引誘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後,人才有了罪。人受罪的支配,就能流露嫉妒、血氣,甚至會殺人,亞當的大兒子該隱就因嫉妒殺了弟弟亞伯。之後人的罪惡越來越重,遍地都是邪惡、淫亂的人,最後神發怒氣用洪水滅世,只剩存挪亞一家八口。為了帶領人類學會生活,神作了律法時代的工作,耶和華神給人頒布誡命、律法,讓人學會如何敬拜耶和華神,學會犯罪後獻祭悔改,從而獲得神的祝福,人的罪也因著神的誡命、律法的保守不再蔓延、氾濫。但到律法時代末期,人被撒但敗壞得越來越深,已經守不住律法,隨時面臨被律法處死的危險。主耶穌為救贖我們,使我們不因犯律法的罪而被處死,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作了我們永遠的贖罪祭。所以,罪得赦免是指我們不被律法定罪說的,我們因信主耶穌,犯罪後向主禱告承認自己的罪,主就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不被稱為罪人了。正如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這就是罪得赦免的實際意義。但我們應明白,主救贖了我們,赦免了我們的罪,這是主憐憫了我們,但不能代表我們就是沒有污穢,已經被潔淨可以進神的國。
其實,許多弟兄姊妹都有這樣的經歷和感受,信主後,我們的確因著主的教導,改掉了很多惡習,像不抽煙、不喝酒、不打架、不偷、不搶、不淫亂,常常奉獻錢財給教會,看望有病的、軟弱的弟兄姊妹,勤作主工,跑路傳福音,在各處建立教會,甚至被抓坐監了也沒有背叛主。有這些表現的確證明主的話在我們身上達到了一些果效,但不可否認的是,犯罪的罪性還在我們的生命裡根深蒂固,沒有得到解決。我們受狂妄自大、自私卑鄙、彎曲詭詐、陰險惡毒的撒但敗壞性情支配,還能常常犯罪,如:無論和誰相處,只要對方不順著自己的意思,我們就會不服、不滿,甚至還能發火教訓人、轄制人;看見別人比自己有素質、有恩賜,心裡還能產生嫉妒、恨,甚至排斥對方,在背後拆台、論斷;當涉及到自己的錢財、名利、虛榮的事時,我們還能常常說謊、行詭詐、搞欺騙;聚會交通時常常高舉自己,總想讓人高看、崇拜,卻不見證神;信神不跟隨神,卻常常高看、崇拜、跟從人,凡事都聽人的意思;臨到生意失敗、天災人禍時,還能對神產生觀念埋怨神,甚至論斷神、否認神、背叛神;還有的人貪愛錢財,追求名利地位,隨從世界潮流,追求吃喝玩樂,靈生活、聚會都不正常,和神沒有正常關係等等。從中看到,我們這些罪得赦免的人身上還有撒但的敗壞性情,不是罪得潔淨的人,不能與神相合,還不能進神的國。
說到這裡,許多弟兄姊妹應該已經明白:主耶穌赦免了我們的罪,主看我們不屬罪了,這是主的憐憫和愛。但實際上,我們還是罪人,還能天天犯罪,這怎能進神的國呢?但還有一部分人可能仍然會說:主是憐憫慈愛的,我們的罪已經得著主的赦免,難道罪性沒有除去,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嗎?
弟兄姊妹,我們信主的人,凡事都應該根據神的話,尤其是對待信神進天國這樣的大事,絕不能憑人的觀念想像來對待,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就像法利賽人憑想像觀念定規主耶穌,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錯失了神的救恩。憑觀念想象對待神的作工,後果就是這麼嚴重。那我們來看看神對進天國的事是怎麼說的吧。主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1-23)「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翰福音8:34-35)從主的話中我們明白了常常犯罪,罪性還未除去的人,還屬於罪的奴僕,即使每天禱告主,勞苦作工,奉主耶穌的名醫病、趕鬼,也不能進神的國。天國裡都是能遵行神旨意的人,是絕對能順服神、敬畏神、愛神,能為神站住見證的人,是亞伯拉罕、約伯、彼得一類的人。神是憐憫、慈愛的這不假,但神還有公義、聖潔的實質,神絕對不留那些受狂妄、自私、詭詐、邪惡性情支配,不能與神相合,並能對神滿是觀念、誤解,還能抵擋神、背叛神的人在他的國中。
約翰福音17章19節裡,主耶穌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彼得前書1章15-16節上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希伯來書12章14節上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從這幾處經文中我們看到,主的心意是讓我們追求罪得潔淨,從撒但的權勢下走出來,不受敗壞性情的支配,最終成為合神心意的人。這樣的人就如啟示錄上所預言的:「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他。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示錄14:4-5)「『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示錄19:7-8)從中看到,最終能夠進入天國的人,是能夠罪得潔淨的人,是被神稱為義的人。神要的是脫去罪性,不再憑著狂妄自大、自私卑鄙、彎曲詭詐等敗壞性情活著,完全從罪中走出來的人,是憑神的話活著,能順服神、愛神、敬畏神的人,是與神同心合意的人。人的罪被除去,不再犯罪了,口裡才察不出謊言來,才是穿上了光明潔白的細麻衣,所行的才是義,才有資格做新婦迎接新郎。人的罪被除去了,不再犯罪了才是得勝的,才能得著神的應許進神的國。
現在我們明白罪得赦免的人不能進神的國,可同時又發現了新的問題,我們跟隨主多年,也按著主的話恪守己身、嚴於律己,為什麼活不出主的話,擺脫不了罪的轄制呢?我們到底該怎麼脫去罪性呢?這是我們急需明白的。我曾經在聖經中苦苦尋求脫離罪的途徑,讀了許多年聖經,走訪了多個教派,始終沒有得著罪得潔淨的路途。就在我向主苦苦呼求之時,感謝主的帶領讓我看到了這幾節經文,使我從迷霧中看到了一束光。下面我就與弟兄姊妹分享一下這幾節經文。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得前書1:5)「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7-48)「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2-13)「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得前書4:17)「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3:22)讀著這些經文,我有了新的亮光。主耶穌在末世回來,還要說許多話,作一步審判從神的家起首的工作,這是我們在恩典時代從來都沒有聽過,沒有經歷過的,是神為潔淨、變化我們的罪性而預備的。我們只有接受了神在末世作的話語審判的工作才能除去罪性,脫離撒但的敗壞性情,不再犯罪,成為與神相合的人進入神的國,這就是末世的救恩。
說到這裡我們應該明白了,罪得赦免是神不記念我們人所犯的罪了,但我們還活在撒但的權勢下常常犯罪,與神還不能相合,不能進神的國。接下來,願我們都能留心主再來的工作,傾聽主的聲音,接受主再來的拯救,依靠主的話語脫去我們犯罪的本性,成為主所喜悅的口中察不出謊言沒有瑕疵的人,達到與神相合,得著神的應許進天國。
筆者: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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