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蒙恩
我十一二歲時因年少無知,結識了一幫愛玩樂的孩子,漸漸地就成了「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鐵哥們。無論誰叫去打架、搶劫,我都不問原因毫不猶豫地去做(我參加打架多次,搶劫一次),還覺得為朋友兩肋插刀,就是所謂的哥們義氣,就這樣我們這群孩子長大就變成了小混混。1996年(這年我22歲)6月的一天,我和死黨一起喝酒到半夜,喝得酩酊大醉,只記得死黨說要向一個車東要錢。我們到那裡時,車東不在家,只有他老婆和幾個伙計在,死黨開口問她要錢,她說沒有,死黨就衝進廚房拿了把刀逼其上樓,而我迷迷糊糊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記得一直在樓下等,後來他叫我上樓提個袋子,我打開看了下裡面有部傳呼機、幾百塊錢、一條金項鏈之類的,他叫我快走,我就走了。兩天後警察持槍到我家將我以「強姦罪」與「搶劫罪」逮捕,我當時心想:「我有沒有強姦,只要檢查一下就清楚了。」雖然之前對大紅龍也沒什麼好印象,但心中還是相信他們會公正辦案的,自己頂多被判搶劫罪關幾年而已,可事情根本就不是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按正常來說,若立強姦案的話得有證據,不可能只是通過對方說有就有,我們有無強姦過那女的,只要檢查下她體內有無殘留精液就真相大白了,可大紅龍將這道程序省略掉了。那女的家人藉做記者的親戚將事情曝光鬧得很大,死黨家人為了保其性命,花了30多萬元錢賄賂大紅龍,將罪名挪到我身上,讓我當「替罪羊」(這是回來後聽家人說的)。在大紅龍國家「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錢有權就可玩弄權術,有權有錢的,「主犯」可以變成「從犯」;沒錢的,「從犯」就會變成「主犯」。我無辜背了黑鍋,被判刑26年,後因神的保守,家人托人周旋我才保住了性命,再加上我積極勞教,最終減至12年,但我大好的時光全都葬送在了這群口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惡魔手中,十多年的牢獄生活讓我深深地看清了大紅龍的醜惡嘴臉與黑暗面目,若沒有這漫長又苦不堪言的牢獄生活,我怎麼也不相信我們的國家、我們的「人民警察」竟是如此的道貌岸然、兩面三刀,就是惡魔、野獸、地道的劊子手。
一進看守所我就被痛打了一頓,他們讓我坐在椅子上,一個打手在我背後用膝蓋用力頂我的腰五六下,我的腰就被頂傷了,每到冬天都會疼上一個多月,若是坐久了就站不起來,走路時腰都直不起來,跟個老頭似的,這是看守所對新犯人的常招。每個牢房都有個號長與幾個打手,號長要對新來的犯人進行一頓暴打以便於大紅龍的管理。新人身上的貴重物品都會被號長沒收(有些號長在看守所呆上八九個月,出來時就會帶走很多東西,例如名牌衣服、一兩萬元錢),號長用其中一部分孝敬大紅龍,再加上本身的關係(有的是親戚關係,有的是家裡有權有勢)就能得到大紅龍的特殊關照,常會被大紅龍叫到辦公室抽煙、喝茶、談天說地。我一進牢房號長就問我:「哪裡人?犯了什麼罪?這裡可有認識的人?」(就是想知道他不能得罪的人是否有我認識的,從中也看出欺軟怕硬是大紅龍國家不變的生存法則)我如實回答了他的問題,剛好我說的幾個朋友的名字都是前腳剛從獄裡離開的(這幾個混混確實是殺人搶劫放火,無惡不作,我是在福州上班時跟他們喝酒認識的,當時只是秉著「多個朋友多條道」的原則把他們當作朋友,並沒有跟這幾個混混做過什麼),並且和號長的關係不錯,號長後來就沒再為難我。唉!曾經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混混在這裡卻成了我的保命符,該嘆自己的運氣嗎?救我的不是什麼「人民警察」而是大家不齒的混混,這真是一種莫大的諷刺!不料幾個巡視的大紅龍發現號長沒有為難我,就問號長:「新人的事情還沒辦好?」(意思就是說怎麼還沒打我)號長為了避免麻煩就與我知會聲,象徵性地打了我一頓。當時有兩個死刑犯被關到我這間牢房,審判書下來時他們被判了死刑,可過了1個月重新開庭時,他們由「主犯」被改判成「從犯」,而真正的從犯卻被槍斃了,這正應驗了神話說的:「真正的自由、合法的權益在哪裡?公平在哪裡?安慰在哪裡?溫暖在哪裡?」我當時不禁感嘆道:「這真是個人吃人的國家,什麼人權、自由全是騙人的花招。」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用在這裡真是再恰當不過了。在牢獄中面對凶神惡煞的魔鬼和欺軟怕硬的惡魔走狗,我不得不遵守這裡的「潛規則」,學會這裡的「生存之道」,在牢房裡我們都得聽號長的。號長與打手並不是什麼人都能當的,必須跟大紅龍有關係,總之在大紅龍國家有權有勢就可亨通,號長、打手若不高興了那新人就得遭殃,尤其是外地人,若是碰到被判死刑的惡號長,那就是外地人的噩夢:幾乎天天被打,而且都要被打到爬不起來為止。記得有一次我們這間牢房有28人,20個本地人,8個外地人,號長讓外地人排好隊,我們每個人給他們5拳,累計一個人挨了我們100個拳頭。第一次打人時我心裡很難受、很不是滋味,覺得大家都是「落難」在此,本來要互相照應才是,何必互相傷害呢?可是號長都發話了,正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我何必做「出頭鳥」自討苦吃。多參與幾回後,漸漸地我的良心也麻木了,動起手來是那麼的理所當然,一般反抗的都是剛進來「不明事理」的人,被修理幾頓後就老實了。全能神說:「就這樣的壓迫、這樣的苦難都默默地認了?難道不想著有朝一日能將黑暗變為光明?不想著把委屈了的正義、真理都重新挽回嗎?就甘願看著人把真理都棄絕、扭曲事實的場面而不管嗎?甘願忍冤下去嗎?甘願做奴隸嗎?……你的心志在哪兒?你的志氣在哪兒?你的尊嚴在哪兒?你的人格在哪兒?你的自由在哪兒?你甘願讓你的一生為『大紅龍』這魔王而肝腦塗地嗎?」現在看了這話我痛恨自己當時充當惡魔的打手,竟在魔王的淫威下屈服了,我的確是神口中的「奴隸」,把尊嚴、人格放在一邊,自私卑鄙,為了活下來不惜損人利己,絲毫不考慮別人的感受,根本沒有良心。
「做中國的牢犯不如做外國的一條狗」,犯人口中這句話是對大紅龍看守所黑暗無比的最好總結,與其說是看守所,不如說是人間地獄。我們每天吃的飯是鐵盒裝的,就薄薄的一層,有時連飯盒底都能看得見,菜只有兩三調羹,根本吃不飽,餐餐都只有一種菜(蘿蔔),我在那裡剛好趕上了端午節,那天吃飯有一小塊肉。號長會願意借點吃的給才進去的本地犯人,等犯人家屬送東西進來時犯人的生活就好一些,外地人就慘了許多,洗碗的活他們都會主動包起來,因每個碗上都會殘餘點飯粒他們可以以此充飢,或者以幫號長和打手做點事換點吃的,就算換不到吃的,起碼也能免去挨打。犯人若違反監規,就要受到非人般的虐待。如:兩個牢房之間不能「通號」(即隔間說話),若違規就得接受「招待」。當時有個剛進來的犯人,他的朋友被關在另外一間,他就喊了聲:「你在那邊怎樣?」當即就被拖出了牢房,大紅龍命令其脫光衣服(留條短褲)跪爬著從第一間牢房爬到最後一間(共有17-18間),而且膝蓋不能離地,大紅龍還用鞭子使勁抽打,犯人還要邊爬邊說:「我是通號被打。」當時那人被打得血肉模糊,慘不忍睹。大紅龍這麼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殺雞儆猴。同個房間的犯人也不能說話,只要說話就要被號長打,若反抗就會被大紅龍拖出去暴打。在裡面我們每天都過得提心吊膽,精神高度緊繃,深怕不小心惹火這些惡魔我們就會遭到嚴厲的酷刑。大紅龍對犯人的酷刑包括「坐老虎凳」「曬魚乾」「背劍銬」「背銬」等,簡要說明如下:
1.酷刑當中最恐怖的就是坐「老虎凳」,即使是最強悍的犯人也經受不住這樣的酷刑,人人聞之色變。當時有個犯人剛受完刑被兩個人架了進來,身體還保持著坐姿,全身僵硬不得動彈,手腳冰冷、臉色蒼白極其嚇人。後來我們問他:坐老虎凳是什麼感覺?他答:「我什麼都不怕,就是怕坐這個,總之生不如死。」在牢裡只要聽見慘叫「啊」一聲就沒聲音的,大家就知道有人被罰坐「老虎凳」了,且都是休克後才被抬出來的。
2.「曬魚乾」就是夏天讓犯人光著身子,在烈日當空時(通常都是中午一兩點)躺在一塊光滑的水泥地上,讓他們在上面一邊滾一邊用皮鞭抽打持續兩三個小時之久。記得有一次一間牢房的犯人打架,結果就受到了「曬魚乾」的懲罰,他們回來時每個人都是全身通紅,就像烤魚一樣,後背血肉模糊。
3.「背劍銬」就是左手放在肩上,右手從背後與左手接起,銬不到的就將雙手硬拉在一起,被銬著的雙手漸漸會由劇烈的疼痛變成麻木,手腕紅腫,手臂像斷了一樣。有的人銬一天,有的人銬兩天,打開時手銬都是深陷肉裡,看得我全身發抖。
4.「背銬」就是手被銬在背後,雖沒有前面幾種刑罰厲害,但被銬著必須達到一個禮拜,吃喝拉撒都得別人幫,有的人骨頭嫩度好(比較軟),趁大紅龍沒注意時就會從腳下弄到前面來。若是被判了死刑的,就將手和腳銬在一起直到槍斃,有的這樣被銬著長達一年之久,最長的達到五六年。
看守所裡還有間「黑牢房」,若是得罪有權有勢的人被關進來的,那就得先到裡面做下「客」,他們不會打你的面部,只打身上,都是被打得奄奄一息後才被送出來的,少則一兩天,多則兩三天,每當聽到大紅龍開鐵門的聲音,大家就有種心被提到嗓子眼裡的感覺。在這裡大家最渴望的一件事那就是判決書趕緊下來,是死是活給個痛快,總好過過著這種心驚膽顫的生活。有些人不甘心就這麼坐「打」等死,就想越獄逃走。曾有人挖地洞逃跑,你能想像當人看到生的希望而活生生被堵截的感受嗎?那個犯人當時已經挖到外圍了,就差一牆之隔就自由了,可是卻被發現了,被打得奄奄一息,還得罰加雙倍的牢刑(有的人本來判5年就變成10年,有的人沒判死刑就變成死刑)。在這樣恐怖的地獄裡我戰戰兢兢地過了半年,此時我的判決書下來了,被判26年,執行期20年,接到判決書時我發自內心地笑了:終於可以離開這個鬼地方了,我再也不要回來了。
我離開了看守所被送往監獄的陸監隊裡(訓練做操、走隊列等),主要「教育」我們在服役期間該守的監規,不聽話的要麼被暴打,要麼被罰站在太陽底下幾小時,還有分配勞動,學做包帶。在這裡至少飯可以吃得飽(因要讓我們幹活),菜只有大白菜,什麼調料都沒有,上面加點油。半年後我被轉到監獄裡的六大隊,等待我的是最慘無人道的剝削,大紅龍美其名曰「用勞動來減輕牢刑」,實則是將犯人當奴隸來使用,每天都得做19-20個小時的苦力(做鞋)。犯人在大紅龍眼中連畜生都不如,若是給它幹得好,日子還好過些,反之,要麼電棍電,要麼半夜三更拉到屋外罰站,或者就是唆使牢頭對其拳打腳踢。即使完成了任務,你也別想早點休息,還會不間斷地增加工作量,有些人因完不成任務經常遭受到非人的虐待,受不了虐待的就去自殺:有的吞釘子,有的吞刀片,有的撞牆,有的吃洗衣粉。犯人生病了,大紅龍也不管死活,照樣逼著去幹活,除非你倒在了車間,才會被送到監獄的診所裡(是犯人做醫生,只要懂得拿點藥就行了),得重病才會送到福州建興醫院(專門的犯人醫院)。當時聽一個犯人述說這家醫院時面露驚恐,唯恐避之不及,他說:「在醫院裡,它們簡直不當你是人,在手術台上你只是一頭待宰的畜牲,能活著回來那就是命大了。手術只要開很小的一個口子,就給你開十幾公分,把腸子都拿到手術台上清理完再裝回肚子裡。」那醫院只是實習醫生的試刀場地,犯人送進去就是拿給這些醫生做實驗用的,有很多犯人都是在這家醫院喪命的,所以犯人都很怕生病,更怕被送進這家醫院。有個實習醫生跟犯人說:「我是在這實習的,我就是要把你的傷口開大點我好學習,在外面會被人投訴的。」在監獄裡若曾是當過官的「落馬」(江湖黑話,指被逮捕)被抓了進來待遇就不一樣了,他們不用幹活,就幫大紅龍抄抄寫寫,這些當官的進去若判十年刑只要關五年就行了,而我們要想減刑就得累積分數。剛進去時,血氣方剛的我會經常跟他們吵,結果辛辛苦苦累積的分數經常被扣,後來我就儘量不與大紅龍發生衝突。總之,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一言難盡啊!
大紅龍宣布要開世博會的前幾年,為了掩人耳目就對外宣稱:要建設文明監獄,對監獄進行一場「大變革」。那可真的是一場「大--變--革」啊,監獄的外觀都煥然一新,稱之為賓館也不為過,可是裡面一點沒有變化,這些惡魔善於美化自己,欺世盜名的手段實在高明。大紅龍上面的領導要來檢查,它們就會提前警告犯人不許亂說話,對於領導的問話,只能按照它們的意思來回答。上級若問:「勞動幾小時?」要回答:「8小時。」「有沒有看新聞?」要答:「有。」只有臨到上級下來檢查時,才會有頓像樣的飯菜(魚、肉都有),唉,想想真是無比諷刺呀!我們在裡頭受盡虐待,卻還要為其掩蓋罪惡,為它們歌功頌德,大紅龍真是可咒可詛!很多犯人都想趁此機會告狀,大紅龍看出大家的想法就威脅道:「若把監獄名聲搞臭,你們看著辦!想減刑門都沒有,日子也別想好過!」並把那些被虐待得不成人樣的犯人集中在一個房間,又派眼線(也是犯人)準備好毛巾,以便他們喊叫時用毛巾摀住,死活不管,如果死了就說是病死的。
十幾年的牢獄生活,我受盡苦難,但因被大紅龍蒙蔽至深,我卻把這一切的不幸都歸到神頭上,埋怨神為何讓自己如此多災多難,我含冤坐監,大哥生意失敗生活無有出路,媽媽得癌症,小弟偷渡被抓回等等,讓自己感到無比辛酸。跟上全能神作工後,在神話的光照之下,我才恍然大悟看清事情的真相,全能神說:「幾千年來的污穢之地,骯髒得目不忍睹,慘狀遍地,幽魂到處橫行,招搖撞騙,捕風捉影,狠下毒手,將這座鬼城踐踏得死屍遍地,腐爛之氣遍佈全地上空,而且戒備森嚴,天外的世界有誰能看到?魔鬼將人的渾身捆得結結實實,將人的雙眼都蒙蔽了,將人的雙唇緊緊地封上,這魔王橫行了幾千年以至於到今天仍將鬼城看守得如此嚴密,猶如一座攻不破的『鬼的宮殿』一般……將天下之態攪得暗天昏地!什麼宗教信仰自由,什麼公民合法權益,都是掩蓋罪惡的花招!……真正的自由、合法的權益在哪裡?公平在哪裡?安慰在哪裡?溫暖在哪裡?」原來,大紅龍就是惡魔、邪靈投胎,大紅龍才是罪魁禍首,是一切禍患的總根源,它們滅絕人性,通過各種欺騙、毒辣的手段將人都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又有多少人死在它們的屠刀下,整個中國的確已被踐踏成一座鬼城,無有一絲一毫的光明與溫暖,沒有所謂的「公平公義」,更沒有愛民如己的人民公僕,為人民服務的好警察、好領導,純屬是地痞流氓,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很多人都說犯人活該遭到這樣的對待,但大家可曾知道有多少都是被冤枉關進來的,十幾年的牢獄生活使得我做每件事都提心吊膽,生怕一個不小心就成為大紅龍權勢下的犧牲品,再無見到日頭的一天,大紅龍視人命如草芥,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因為它們的一個決定就沒了,真是慘無人道!大紅龍掌權給整個中國人民帶來數不勝數的悲慘災難,如果大紅龍真好,哥哥還能沒有生活出路,弟弟還能走以命相賭的偷渡之路嗎?想到這我不禁對大紅龍生發切齒憤恨!
剛出獄的兩三年我禁不住以往朋友的慫恿,又跟他們混在一起,經常跟他們泡在KTV喝得酩酊大醉,半夜三更才回來,也不顧父母的擔憂,還覺得去KTV吃啊、玩啊、找小姐這是潮流,再正常不過了。生活在這樣的污穢不堪的國家裡,我明白只有經神的拯救才能得著光明,但剛接受神作工那時我覺得神不會拯救我這樣的人,因為自己以前混過社會,充滿罪惡,肯定讓神厭憎、痛恨。當看到神話說:「當牧人將一百隻羊中的一隻羊丟失之後,他會撇下其餘的九十九隻,而尋找迷失的那隻羊,既尋見了他必大大歡喜。」我尋思:「難道我也會是神所要尋找的那隻羊嗎?」又聽到第359首神話語詩歌《人能迷途知返神心就特別得安慰》:「但今天你變了,神對你的態度也隨之變了。不管神怎麼作人,怎麼對人,怎麼恨人、厭憎人,到一個時候人能回頭,神就特別得安慰,就是人心裡還有一點神的地位,還沒完全喪失人性……神尋找失迷的羊不是一種道理的作法,說明神對人類的心意,神對人類愛得多深,神對人帶著期盼,不願人離神而去……在這邪惡的時代還能站立住,還能承認有神,能迷途知返,這是激動人心的事。所以,不管人有多少軟弱、誤解,之後能醒悟過來,能有認識回轉過來,神就特別得安慰。」還有神話語詩歌第396首《神是最大限度拯救人》:「神這次來不是為擊殺人,而是最大限度拯救人,人孰能無過?若都擊殺了那還叫拯救嗎?人有些過犯是故意的,有些過犯是身不由己,在身不由己的事上認識完能變化,那神還能不等你變化就把你擊殺了?神能這樣拯救人嗎?神能這樣拯救人嗎?啊……不管你身不由己也好,或悖逆本性出來也好,記住:事後趕緊醒悟!趕緊追求,往上夠。」我深受感動,看到神的愛太實在,無限無量,神對我這麼敗壞的人還能夠如此寬容、憐憫,不記念我的過犯,我還有何理由再自暴自棄、自甘墮落呢?於是,我立下心志:不管如何,我要重新做人來安慰神心。自從信全能神後,我就有意迴避不跟那些朋友吃喝玩樂或是鬼混玩女人,我要憑神話真理做一回真正的人,現在就連我的父母都會感嘆道:「以前只要你在外面就很擔心,怕你又出了什麼事被抓起來。現在你信神了,把你交在神手中放心多了。」的確,每次看到神話都讓我感覺平安、踏實,內心感到很有勁。神家與社會就是不一樣,在社會都是利益關係,都有個人目的,神家的弟兄姊妹在一起給我感覺很隨和,都挺實在的,沒有什麼恭維之類的話,就算有點摩擦,事後都會憑神話看事、互相承認錯誤。常言道: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雖然跟隨全能神我得不到榮華富貴,但我所得到的是用無數金錢買不到的真理,有真理便有一切,有真理就有了真正人的樣式,感謝全能神的拯救!
親愛的同胞們,這就是我一個浪子回頭的真實故事,是全能神把我從邪道上拯救回來走上人生正道,任何人都改變不了我,就是十幾年的牢獄之災都沒能使我從世界的漩渦中跳出來,但全能神讓我遠離了這邪惡的世界,這完全是神的權柄與榮耀。現在到處都是攻擊、譏笑、毀謗、辱罵信全能神之人的聲音,究竟是何原因使這幫人不能被世人接受呢?是外面所傳的「騙財、騙色」「黑社會組織」「異端邪教」,或是「他國特務」嗎?都不是的,謠言終究是謠言,主要是因為這班人太過「與眾不同」了,世上的人被大紅龍敗壞後都在追求做鬼,都追求地位、名譽、錢財、男歡女愛、無利不起早,而這班人在全能神拯救之下都在追求行善做好人,追求活出一個真正人的樣式,到處傳福音還不賺他人一分錢,誰能理解得了?所以才導致外界流言蜚語滿天飛。希望朋友們能夠從我的親身經歷中看見正義與邪惡、白與黑、善良與污穢的區別,儘快接受全能神的拯救,脫離污穢,成為一個真正的人活在天地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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